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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计量管理方面,应该通过加强可燃气体报警器产品质量管理确保报警装置的使用安全。针对安装和销售可燃气检测报警器的企业,需要使其出具相应的资质证明,并且做好备案记录。在使用报警器之前,需要使装置经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一旦装置检定不合格,则需要进行装置使用单位的整改,然后再次进行装置检定。此外,一旦发现装置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则需要取消企业经营许可证,从而全面进行报警器产品的质量管理。
加强气体的检定。按照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示值误差检定前,要以满量程60%浓度的标准气体进行量程标定,有的报警器用电位器进行示值调整,而有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出厂时已经在内部程序中设定了标定点,一般按照国家标准设定在满量程的50%,这时要根据说明书对其设定标定点进行修改,然后再标定。在进行完3次一组浓度值测量后,一定要把管子内气体排光,才能进行下一组浓度值的测量,否则会影响检定结果。
为了使计量检定管理工作得到落实,还要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计量管理责任进行划分,以便使消防、质检和安检等部门做好报警器的安全使用管理、计量检定和安装使用管理。具体来讲,就是要求建设部门负责监督供应部门、燃气生产部门和施工单位做好报警器计量检定工作。同时,要求消防部门做好报警器设置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再者,政府应要求质检部分做好报警器计量检定工作的监督,并且加强检定管理宣传教育。此外,需要求安监部门做好报警器的安全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