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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493-2019和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中对检测的可燃气体以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量程以及报警值都有说明。
其中GB50493-2009中5.3.3详细说明如下。
5.3.3报警设定值应根据下列规定确定:
1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25%爆炸下限;
2可燃气休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50%爆炸下限;
3有毒气体的报警设定值宜小于或等于100%最高允许浓度/短时间允许接触浓度,当试验用标准气调制困难时,报警设定值可为200%最高允许浓度/短时间允许接触浓度以下。当现有检(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0~30%直接致害浓度;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直接致害浓度。
在2020年1月1日实施的GB/T50493-2019中
5.5.1 测量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应为0~100%LEL。
2 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应为0~300%OEL;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0~30%IDLH;环境氧气的测量范围可为0~25%VOL。
3 线型可燃气体测量范围为0~5LEL·m。
5.5.2 报警值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5%LEL。
2 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50%LEL。
3 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100%OEL,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00%OEL。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5%IDLH,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IDLH。
4 环境氧气的过氧报警设定值宜为23.5%VOL,环境欠氧报警设定值宜为19.5%VOL。
5 线型可燃气体测量一级报警设定值应为1LEL·m;二级报警设定值应为2LEL·m。
下图是常见毒性气体量程及报警设定值

从图中可以看出低报和高报值的关系,有毒气体的报警设定值宜小于或等于100%最高允许浓度/短时间允许接触浓度,当试验用标准气调制困难时,报警设定值可为200%最高允许浓度/短时间允许接触浓度以下。